丟掉嗎?還是留下來?不想辜負別人的一番好意,即使收到不想要的禮物也無法捨棄,明明用不着,家中卻堆積着一些看似實用的禮物。因為是別人送的,所以無法輕易丟掉,不管放了多少年仍然塵封於角落,你有發現嗎?這篇文章告訴你如何改變這個狀況,丟東西的心理建設,還有物品的處理方法,想要改變就趁現在。
覺得扔掉實在太浪費,不妨接受這個建議
你知道我們為何在節日互送禮物嗎?事實上,是商家不斷製造消費的機會,告訴我們應該禮物給親朋好友,用物質來傳達自己的心意。最經典的例子是鑽石供應商 De Beers 在 1947 年的標語:A Diamond is Forever。因為這一句經典的標語,成就了他們旗下品牌 Forevermark 的「鑽石恆久遠一顆永留傳」深入民心的一系列廣告[1],讓我們向愛人許下承諾的時候便會想起鑽石,鑽石在這些年成為婚嫁必備的單品。
如果不希望收到不想要的禮物,可以避免參加交換禮物的活動,或事先表明不會參與交換禮物環節。更重要的是,你可以經常和身邊的人說:我正在斷捨離,雖然必需品還是會買,但是不想衝動購物,當然,我也不會要求其他人同樣實踐簡單生活。還可以告訴對方你不希望收到的實體禮物,自己目前沒有什麼想要,對物質心如止水。要是對方真的想送禮,可以推薦電子購物券,或共進晚餐來慶祝比較好。
心理建設訓練,處理不必要物品的實踐法則
當你收到禮物的一刻,已經接受了對方的心意,所以它們早已完成任務,即使你決定捨棄它們也不必有罪疚感。如果你還是無法把它們丟掉,因為你和物品之間有感情連結。你要知道的是,無論是物件還是送禮物給你的人,即使已經不在了,你也可以回憶起過去的美好時光,用另一種方式繼續陪伴着你。無法相信自己的記憶的話,可以用照片的形式保存下來。
那麼,現在就是丟東西的好時機。在可能的範圍內,把用不着的東西「捐贈或回收」是比較好的處理方法,給予你已經不需要的東西第二次生命。無法把還有用的東西丟掉很正常,你可以立即丟掉的是:一看就知道是垃圾的、損壞無法修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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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資料來源:端傳媒